李珍妮 報系資料照片 |
去年轟動一時的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認領時尚名媛李珍妮非婚生女風波,近日宣明智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否認李珍妮現年8歲之女為其親骨肉。李珍妮也坦承,女兒的生父是開發金控執行副總吳春臺。
李珍妮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女兒出生時,以為生父是宣明智,所以他認領了女兒,女兒也跟著他姓。李珍妮說,在吳春臺結婚前大概半年(2011年),吳就已經打電話給宣,表明他才是生父,宣早就知道孩子是吳春臺的。 李珍妮說,現在會打官司,大概是宣太太極力反對,怕分家產,但其實10幾年前,宣的財產就都在他太太身上了。
李珍妮表示,吳春臺每個月有付20萬,給女兒教育費。面對這場風波,李珍妮流淚說,女兒都知道,但她不想讓媽媽難過,所以沒有問出口,她是很棒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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